1、我就像一只趴在玻璃上的苍蝇,前途一片光明,而我却找不到出路。
2、挤在北京,给首都添麻烦了……
3、心中充满爱,看天下美女都是情人。
4、台湾一日不收复,我一日不过4级!
5、啊 哦 厄 依 乌 迂 波 坡 摸 佛 得 特 勒 哥 科 喝 机 奇 西 知 吃 尸 日 资 雌 思
6、好好活着,因为我们会死很久很久……
7、如果你看到面前的阴影,别怕,那是因为你的背后有阳光。
8、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……
9、上帝给了我们七情六欲,我们却把它们变成了色情和暴力。
10、帅有个屁用!到头来还不是被卒吃掉!
11、让房价涨的再猛烈一些吧!
12、谁能对偶的感情就像对人民币一样忠诚?
13、流血了……会不会很疼?
14、他们说我是BT,让我去做CT,结果我是ET。
15、做一个徘徊在牛A和牛C之间的人。
16、白天瞎JB忙,晚上JB瞎忙。
17、我爱你,并不是因为你是谁,而是在你面前时,我是谁!
18、一定是我的帅害S了我!
19、生是她的人,死是她的吉祥物。
20、如果太阳不出来了,我就不去上班了;如果出来了,我就继续睡觉!
21、老子误吃了一瓶“乌鸡白凤丸”。这下可好,每个月都要流几天的鼻血。
22、瞎子点灯,或许不是一种愚蠢,亦或是一种智慧,甚至气度……
23、24K纯爷们!纯的!
24、你真是个地道的美人啊。就是说你只有在地道里才算美人,因为地道里没灯。
25、蹲在厕所里,想着500万……
26、写什么写,就是写了你会信么?什么?你真信,你怎么那么幼稚啊!
27、早知道前世的五百次回眸,能换来今生的与你相遇。我就该把头甩断,来换这一辈子与你相遇。
28、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。
29、我的爱人都叫我第三者!
30、天啦,我的衣服又瘦了!
31、青春就像卫生纸。看着挺多的,用着用着就不够了。
32、我一发怒,冬天就到了;冬天一发怒,我就变成秋裤男了。
33、爷爷都是从孙子走过来的……
34、你要是嫁人就先嫁给别人然后再嫁给我,带着他的存款领着他的妹妹,开着那宝马来。
35、爱像圆周率,无限不循环……
36、琴棋书画不会,洗衣做饭嫌累。
37、一山不能容二虎,除非一公和一母。
38、诚征小MM,共同来灌水;我灌长江头,君灌长江尾。
39、水能载舟,亦能煮粥!
40、也许似乎大概是,然而未必不见得。
41、我喝酒是想把痛苦溺死,但这该死的痛苦却学会了游泳。
42、不要等到人人都说你丑时才发现自己真的丑。
43、如果你不能为你心爱的女人穿上嫁衣,请停下你解她衣扣的手。
44、堕落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当一个人堕落时非常清醒!
45、以前,脱下内裤看屁股;现在,拔开屁股看内裤。因为我穿的丁字裤。
46、送你一份有史以来粪量最重的礼物,你一定会大吃一斤。
47、我最喜欢的日子:1月31日;我最讨厌的日子:12月1日。
48、夏天来了,天气热了,一群SB往北飞,一会儿排成个S字,一会儿排成个B字……
49、机会就像是阴JIN,只要握在手里,就会越来越大。
50、你看得见我打在屏幕上的字,却看不到我掉在键盘上的泪……
51、我是一条赤身裸体的蜈蚣!
52、不对,就是碗是铁的,里边没饭你吃啥去?
53、承诺,就像“X你妈”一样,经常说,但是很难做到。
54、时间就像乳沟,只要挤一挤总还是有的!
55、男人靠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!女人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!
56、现在开始爱你晚不晚?
57、我死了,但是在烈火中我又站起来了,你猜是涅磐,还是尸变?
58、我对生命无悔,奈何心中有愧,只要不死……誓将RMB一赚到底!
59、活着,以死的姿态……
60、我悄悄的来,悄悄的走,挥一挥匕首,不留一个活口。
61、如果每个女朋友用一个字来代替的话,我的情史可以写一部长篇小说了。
62、最浪漫的三个字不是“我爱你”,而是“在一起”。
63、叶子的离去,是树的不挽留,还是风的追求?
64、我们虔诚的祈祷:年终的奖金只多不少;领导动情的承诺:新年的工作只少不多。
65、爱情是骗来的,感情是睡来的。
66、搞好工作,教好学生,做好网站,当好写手,活好人生……
67、好想有个太太,和我谈心说爱。现实却很无奈,让我仍需等待!
68、都是水何必装纯,都是狼何必装羊?
69、带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,我妈说,那是鸟人。
70、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,想要飞却飞也飞不高……咦?原来没长毛。
71、有一种沉默叫霸气,有一种内敛叫个性,有一种简单叫深遂,有一种不屑叫自我。
72、小时候老师给我讲“帅哥”的定义,我百思不得其解,后来同位给我拿出了一面镜子。OY!突然间我明白了。
73、也因寂寞难耐,谈过几次恋爱。谁知屡战屡败,轻轻松松被踹!
74、21世纪,什么最重要——我!
75、错过一个人最可怕的方式就是:坐在她的身旁,你却知道永远都不会拥有她。
76、生活真他妈好玩,因为生活老他妈玩我。
77、我床上的不知道是谁媳妇,我媳妇不知道在谁的床上!
78、以后不要在我面前说英文,OK?
79、去他妈的爱情!
80、大家都说我是个演员,是因为我一看见漂亮MM眼就圆……
81、林子大了,什么鸟都有。社会复杂了,什么人都有了。我是哪一类人呢,我正琢磨着呢?
82、有钱男子汉,没钱汉子难!
83、永远都不要停止微笑,即使是在你难过的时候,说不定有人会因为你的笑容而爱上你。
84、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离别,而是当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:我爱你!
85、穿别人的鞋,走自己的路,让他们找去吧。
86、我故意学习,故意工作,故意生活,故意活得像个人!
87、长大了要娶唐僧做老公,想宠幸就宠幸,不想玩了就把他吃掉。
88、从猴子变成人需要成千上万年,从人变回猴子只用一瓶酒。
89、是你太坏!不是我不乖!
90、我可能是太平凡了,没有个性!
91、据说世界上惟一能维持永恒爱情的动物是刺猬——因为刺猬永远不可能太接近。
92、网上越嚣张,网下越善良。
93、在你没上线的时候,我总会看着你的资料发呆。
94、爱情就像两个拉着橡皮筋的人,受伤的总是不愿意放手的那一个!
95、许多梦想被现实拿来充饥。
96、我叫锄禾,你能叫当午吗?
97、我把硬币抛向空中:如果正面朝上,就上MSN,如果背面朝上,就上QQ,如果硬币立起来,我就去自习。
98、昨天看到一个漂亮女孩,晚上想了她很久,早上就不记得他是什么样了,听说偶这叫一夜情。唉!
99、人生重要的不是所站的位置,而是所朝的方向。
100、每天早上起床都要看一遍“福布斯”富翁排行榜,如果上面没有我的名字,我就去上班……
2007-04-26
2007-04-25
包养·协议·有才
早上去南方都市报下载今天的南都时评时候,看到这么一条新闻“包养还有协议?私家侦探博客贴出广州女大学生和私企老板包养协议”。我喷饭了,南都竟然这么猛,将这摆上桌面让大家评说,并且是这么荒诞的方式,贴出保养协议。真的是,太有才了~~~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广州女大学生和私企老板包养协议
甲方:××(男方)
乙方:××(女方)
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感情,不影响各自的学习、工作和家庭,甲乙双方经过再三思考,特制定以下协议:
1.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一套,要求至少是一房一厅,位置应在乙方所读的大学附近,房租水电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2.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费,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。乙方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费用和礼物,除非甲方愿意主动赠送。
3.乙方在其大学毕业前即包养期间内(从2005年到2008年7月前)不得谈恋爱找男朋友,更不得与除甲方以外其他任何男人上床,一经发现,甲方将坚决停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以前所有费用。
4.甲方要求乙方至少每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陪侍甲方,若甲方因工作关系,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,其他时间在不耽误乙方学习前提下,乙方也有义务陪侍甲方。
5.甲乙双方在三年内仅仅为男女朋友关系,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生小孩,故乙方可要求甲方主动采取避孕措施,如有意外,甲方应承担流产医药费营养费(费用实报实销)。
6.本协议内容为绝对隐私,本协议只有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,否则一切后果自负。
以上协议望甲方乙方共同遵守,彼此也理应相互照顾、怜惜、体贴、理解。
甲方:××(签名)2005年4月25日
乙方:××(签名)2005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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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女大学生和私企老板包养协议
甲方:××(男方)
乙方:××(女方)
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感情,不影响各自的学习、工作和家庭,甲乙双方经过再三思考,特制定以下协议:
1.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一套,要求至少是一房一厅,位置应在乙方所读的大学附近,房租水电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2.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费,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。乙方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费用和礼物,除非甲方愿意主动赠送。
3.乙方在其大学毕业前即包养期间内(从2005年到2008年7月前)不得谈恋爱找男朋友,更不得与除甲方以外其他任何男人上床,一经发现,甲方将坚决停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以前所有费用。
4.甲方要求乙方至少每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陪侍甲方,若甲方因工作关系,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,其他时间在不耽误乙方学习前提下,乙方也有义务陪侍甲方。
5.甲乙双方在三年内仅仅为男女朋友关系,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生小孩,故乙方可要求甲方主动采取避孕措施,如有意外,甲方应承担流产医药费营养费(费用实报实销)。
6.本协议内容为绝对隐私,本协议只有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,否则一切后果自负。
以上协议望甲方乙方共同遵守,彼此也理应相互照顾、怜惜、体贴、理解。
甲方:××(签名)2005年4月25日
乙方:××(签名)2005年4月25日
電子書·下載器·扯談
更新一下Blog,算是書寫一些自己的心情吧。
前幾天瀏覽文化先鋒的時候發現一個文章的鏈接,就點擊進去了。發現有種熟悉感,以前似曾光顧過一下。現在發現這有很多好書,所謂的禁書,在別的讀書讀書網站不易找到的,這里都有。
更吸引我的是,下載的速度快,并且并不想其他網站那樣設置那么多限制,諸如認證,下載要扣積分,附件大小限制,你要DL一本稍微大點的書,真是麻煩多多!
幸好這里是一片樂土,自由的空間。只有極少數港臺版的書要威望限制外,盡是些網友們共享的好書。比起百靈書庫好多的,百靈的感覺是亂,并且下載扣積分。雖然FTP據說不錯,但要通過金幣購買密碼,我這新注冊的,懶得辛辛苦苦的去弄它,不如來方塊字。
而臺灣網友的好書下載,由于書籍的存放空間是Sendspace,由于他在大陸被封鎖了,我用代理下載的話,也是非常不穩定,經常是下載一些稍微大的書籍,到一定進度進speed 為零了,郁悶。里面有很多民國和共匪的資料,眼前眼睜睜的看著不能下載。幸好里面的部分書籍在觀察書屋存有,觀察書屋新建不久。DL他的書籍速度不錯,由于是新建的,政治禁書的存量不多,令人期待的是他的原創作品和多媒體區。多媒體區還在建設中。
這三天瘋狂的在方塊字下載和回帖子兼提升威望,發覺只就是純粹的下載而已,有多少人是看了呢?(下載的電子書,通過電腦)。坦白說,目前我真的沒怎么習慣在PC上看書,一為閱讀慣性,二為對著PC,總想干別的什么事。
由于要下載方塊字的FTP,就必須去霏凡下載Cuteftp使用,很久沒用了,由于要尋找FTP地址,現在在網路上很少用ftp下載的啦,而一些影視論壇的ftp存有大量可觀的連續劇和電影,有些是BT和emule上沒有Seed的。可這也需要論壇的積分,我就懶得搞,用BT方便多了,搜尋和下載的時間大大減少了,只要上BTCHINA就可以了,下載一些資料的話,就去VeryCD,軟件呢,就去下載網站和論壇。
扯遠一下,最近的下載工具有聚合化的傾向,就是擴充功能,迅雷和快車都提供BT下載功能了,我覺得一體話的趨勢不可逆轉,你看視頻播放器,以前都是播放RM格式用官方播放器realplay,mov用蘋果的quicktime,其他的大陸用戶用豪杰超級解霸,自從My·MPC系列的推出,猶如排山倒海之勢,將其他播放器趕出舞臺,獨霸市場了。有段時間暴風捆綁了流氓軟件,我就有點抗拒,就用了KMPlayer。Gomplayer,都是韓國的多媒體播放器,功能是足夠強大,但論操作的便利性和簡潔度。我還是用回了自從沒有捆綁流氓軟件的暴風了。
說回下載工具,以前用的是網際快車,现改名為快車,自從流行流媒體的時候,影音傳送帶橫空出世,在快車還不支持流媒體下載的時候,占領不少市場份額,可惜現在誰還在用影音傳送帶啊?我一直認為影音的管理功能比不上快車。當初雖然迅雷也是管理不強,但一白遮百丑,快。一個子:快。舍我其誰,迅雷現在貴為下載的壟斷者,用了短短的時間,就將其他對手遠遠拋離了,雖然之前發生過一些下載網站抵抗迅雷的事件,但基于迅雷的用戶量实在太大了,雙方基于各自考量都妥協了。
Now,我首選的下載工具是迅雷哦,他首創的P2SP,真的是以人為本,盡量壓榨帶寬提升速度。
BT方面呢?第一次用的是比特精靈,后來BTComet的內網下載功能強,就用過一段時間,現在還是用BitSpirit,還是管理方便。
我這個下載狂人,總是焦慮與若果上網不DL一些資源,就浪費了。曾經最瘋狂是是,幾個下載軟件同時工作。影音。快車。電騾。迅雷。PP點點通。網酷。現在回頭想想:真的瘋了!
前幾天瀏覽文化先鋒的時候發現一個文章的鏈接,就點擊進去了。發現有種熟悉感,以前似曾光顧過一下。現在發現這有很多好書,所謂的禁書,在別的讀書讀書網站不易找到的,這里都有。
更吸引我的是,下載的速度快,并且并不想其他網站那樣設置那么多限制,諸如認證,下載要扣積分,附件大小限制,你要DL一本稍微大點的書,真是麻煩多多!
幸好這里是一片樂土,自由的空間。只有極少數港臺版的書要威望限制外,盡是些網友們共享的好書。比起百靈書庫好多的,百靈的感覺是亂,并且下載扣積分。雖然FTP據說不錯,但要通過金幣購買密碼,我這新注冊的,懶得辛辛苦苦的去弄它,不如來方塊字。
而臺灣網友的好書下載,由于書籍的存放空間是Sendspace,由于他在大陸被封鎖了,我用代理下載的話,也是非常不穩定,經常是下載一些稍微大的書籍,到一定進度進speed 為零了,郁悶。里面有很多民國和共匪的資料,眼前眼睜睜的看著不能下載。幸好里面的部分書籍在觀察書屋存有,觀察書屋新建不久。DL他的書籍速度不錯,由于是新建的,政治禁書的存量不多,令人期待的是他的原創作品和多媒體區。多媒體區還在建設中。
這三天瘋狂的在方塊字下載和回帖子兼提升威望,發覺只就是純粹的下載而已,有多少人是看了呢?(下載的電子書,通過電腦)。坦白說,目前我真的沒怎么習慣在PC上看書,一為閱讀慣性,二為對著PC,總想干別的什么事。
由于要下載方塊字的FTP,就必須去霏凡下載Cuteftp使用,很久沒用了,由于要尋找FTP地址,現在在網路上很少用ftp下載的啦,而一些影視論壇的ftp存有大量可觀的連續劇和電影,有些是BT和emule上沒有Seed的。可這也需要論壇的積分,我就懶得搞,用BT方便多了,搜尋和下載的時間大大減少了,只要上BTCHINA就可以了,下載一些資料的話,就去VeryCD,軟件呢,就去下載網站和論壇。
扯遠一下,最近的下載工具有聚合化的傾向,就是擴充功能,迅雷和快車都提供BT下載功能了,我覺得一體話的趨勢不可逆轉,你看視頻播放器,以前都是播放RM格式用官方播放器realplay,mov用蘋果的quicktime,其他的大陸用戶用豪杰超級解霸,自從My·MPC系列的推出,猶如排山倒海之勢,將其他播放器趕出舞臺,獨霸市場了。有段時間暴風捆綁了流氓軟件,我就有點抗拒,就用了KMPlayer。Gomplayer,都是韓國的多媒體播放器,功能是足夠強大,但論操作的便利性和簡潔度。我還是用回了自從沒有捆綁流氓軟件的暴風了。
說回下載工具,以前用的是網際快車,现改名為快車,自從流行流媒體的時候,影音傳送帶橫空出世,在快車還不支持流媒體下載的時候,占領不少市場份額,可惜現在誰還在用影音傳送帶啊?我一直認為影音的管理功能比不上快車。當初雖然迅雷也是管理不強,但一白遮百丑,快。一個子:快。舍我其誰,迅雷現在貴為下載的壟斷者,用了短短的時間,就將其他對手遠遠拋離了,雖然之前發生過一些下載網站抵抗迅雷的事件,但基于迅雷的用戶量实在太大了,雙方基于各自考量都妥協了。
Now,我首選的下載工具是迅雷哦,他首創的P2SP,真的是以人為本,盡量壓榨帶寬提升速度。
BT方面呢?第一次用的是比特精靈,后來BTComet的內網下載功能強,就用過一段時間,現在還是用BitSpirit,還是管理方便。
我這個下載狂人,總是焦慮與若果上網不DL一些資源,就浪費了。曾經最瘋狂是是,幾個下載軟件同時工作。影音。快車。電騾。迅雷。PP點點通。網酷。現在回頭想想:真的瘋了!
2007-04-23
章诒和的行政起诉状
行政起诉状
原告:章诒和 女 19XX年出生,汉族。
电话:()
被告: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
法定代表人:龙新民 职务 署长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
电话:010-65212800,65212700
诉讼请求:
请求判决撤销被告在2007年1月11日“出版工作专题情况通报会”上作出的查禁原告作品《伶人往事》的具体行政行为。
事实与理由:
原告长期从事戏曲文学理论的研究和教学工作,退休后于2001年开始写作。在完成《往事并不如烟》和《一阵风,留下了千古绝唱》两书后,原告描写尚小云、言慧珠、杨宝忠、叶盛兰、叶盛长、奚啸伯、马连良、程砚秋等八位京剧艺术家的《伶人往事》一书,在经过有关部门严格审定和多次删改后,于2006年10月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,首次印行十万册。作为一部“写给不看戏的人看”的作品,原告笔下的一个个人物遭逢鼎革,其悲剧人生的兴衰宠辱和点滴“往事”,甚至在与“韶乐”已几乎很少谋面的当代读者群中,所引起的反响据知也属良好。
2007年1月11日,在中宣部副部长李东生主持召开的“出版工作专题情况通报会”上(以下简称“通报会”),被告新闻出版总署的主要负责人之一、副署长邬书林“就当前宣传工作发表了讲话”,他批评了湖南文艺出版社和档案出版社等八家出版单位出版了“违规”作品,而所谓“违规作品”,居然包括广受读者认可的《伶人往事》在内,其根据则是:该书作者“这个人思想有问题。我们(请注意:此处不是‘我’而是‘我们’——原告按)已经反复打过招呼,她的书不能出,稿子走了好几家出版社,都没敢出,你们还真敢出,胆子也太大了(一说太猖狂)。……对这本书是因人废书。”堂堂的新闻出版总署下令禁出好书,纵非奇闻,亦属奇冤!为此,原告曾三度严正声明抗议,邬书林迫于海内外舆论压力,企图抵赖,然而原告手中握有证据,举其要者有三:
一、1月12日上午,也就是邬书林讲话的次日,在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,该局宣传管理司副司长王丹彦主持召开了“新闻通气会”(以下简称“通气会”)以传达“通报会”的会议精神,还印发了2007年第1 期《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新闻通气会纪要》。“通气会纪要”证实:邬书林在讲话中“对目前出版界出现的一些‘闯红灯’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”,指出上述问题“属于严重政治错误,已经闯了禁行的‘红灯’”,并声称“新闻出版总署将对违规出版社做出取消出版书号等处理。”邬氏所称犯有“严重政治错误”、“已经闯了禁行的‘红灯’”的作品,计有《沧桑》、《风云侧记》、《八个京剧演员的生涯》等八部。该“通气会”纪要在《八个京剧演员的生涯》后特地注明“章诒和作”。
二、1月31日,《风云侧记》作者袁鹰先生,记述了邬书林在人民日报社文艺部主任郭运德陪同下,于1月30日登门向其“说明情况”的经过,并整理出“纪要”公之于众。该“纪要”旋于一周后公之于众。袁氏证实:邬书林自认在“通报会”上批评了出版《伶人往事》和《风云侧记》等“违规”作品的五家出版社;“纪要”还证实,邬书林在讲话中确实对《伶人往事》的出版作出了“属于严重的政治错误”的认定,至于曾将该书单独注明“章诒和作”并加以强调,更是无可辩驳,广电总局的“新闻通气会纪要”也可相互印证。邬书林对袁鹰承认,他的讲话是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,他只是代表新闻出版总署“宣读”了“原文”,他还表白说,这“不是我个人的事”、“我是执行署里的决定”,他说“我处在(副署长)这个岗位上,当然必须严格执行(中央‘关于出版’的‘好几个’文件)”,“现在只能这么执行”,“真是有苦说不出。”
三、被告新闻出版总署对上述八家出版社的处理决定,诸如取消湖南文艺出版社的荣誉称号、削减各出版社来年一定比例的出版书号、撤销特定责任编辑的在编选题、甚至打发某些责任编辑去充任“校对”等等,在“通报会”会之后即已下达并陆续执行。
鉴于自2004年以来,原告已有《往事并不如烟》被勒令不得加印再版,15万册《一阵风,留下了千古绝唱》印好后至今仍封存在库不得销售,其合法的民事权利本已受到行政机关不法行为的严重损害。此次经邬书林副署长一语道破,原来上述这一切蹊跷都是出自被告“因人废书”的玄机——既然《伶人往事》的出版已经闯了“红灯”,再版当然更是绝无可能!处罚出版社的行为本身对于原告而言,直接后果便是其作品的正版不得再印,盗版却得以大行其道,原告依法享有的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内的民事权利,乃至创作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宪法权利,均已受到被告违法禁书行为的严重损害。换言之,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。据此,被告的违法行政行为理当依法撤销并予以纠正。
无可争议的事实是,被告新闻出版总署负责人邬书林在“通报会”上针对原告及其作品《伶人往事》的“因人废书”言行,是代表被告实施的职务行为,邬书林对袁鹰的说明系对被告“禁书”行为的自认;广电总局新闻“通气会”纪要中披露的邬书林讲话要点、涉案出版社已蒙受被告及其各地下属机构行政处理的基本事实,乃至众多知情人和“受害人”对被告此次查禁行为的已有叙述,均足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客观存在;邬书林虽声称处罚措施针对的仅仅是“违规”出版社而非作者,但如前所述,其处罚出版社的行为,当然直接造成了《伶人往事》的无缘加印和再版,该具体行政行为自然与原告构成法律上的利害关系,即该行政行为已对原告的民事权利造成了实际损害。谨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40条“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,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,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”的规定,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2 条和上述司法解释第12条的规定,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,有权提起行政诉讼,原告特诉至贵院,请求依法判如所请。
此致
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
具状人:章诒和
委托代理人:张思之 浦志强 律师
2007年4月18日
附件:
1、《行政起诉状》副本1份;
2、章诒和被禁作品《伶人往事》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;
3、《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新闻通气会纪要》复印件;
4、袁鹰:《邬书林先生来访谈话纪要》;
5、章诒和所撰写的三份声明复印件。
原告:章诒和 女 19XX年出生,汉族。
电话:()
被告: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
法定代表人:龙新民 职务 署长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
电话:010-65212800,65212700
诉讼请求:
请求判决撤销被告在2007年1月11日“出版工作专题情况通报会”上作出的查禁原告作品《伶人往事》的具体行政行为。
事实与理由:
原告长期从事戏曲文学理论的研究和教学工作,退休后于2001年开始写作。在完成《往事并不如烟》和《一阵风,留下了千古绝唱》两书后,原告描写尚小云、言慧珠、杨宝忠、叶盛兰、叶盛长、奚啸伯、马连良、程砚秋等八位京剧艺术家的《伶人往事》一书,在经过有关部门严格审定和多次删改后,于2006年10月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,首次印行十万册。作为一部“写给不看戏的人看”的作品,原告笔下的一个个人物遭逢鼎革,其悲剧人生的兴衰宠辱和点滴“往事”,甚至在与“韶乐”已几乎很少谋面的当代读者群中,所引起的反响据知也属良好。
2007年1月11日,在中宣部副部长李东生主持召开的“出版工作专题情况通报会”上(以下简称“通报会”),被告新闻出版总署的主要负责人之一、副署长邬书林“就当前宣传工作发表了讲话”,他批评了湖南文艺出版社和档案出版社等八家出版单位出版了“违规”作品,而所谓“违规作品”,居然包括广受读者认可的《伶人往事》在内,其根据则是:该书作者“这个人思想有问题。我们(请注意:此处不是‘我’而是‘我们’——原告按)已经反复打过招呼,她的书不能出,稿子走了好几家出版社,都没敢出,你们还真敢出,胆子也太大了(一说太猖狂)。……对这本书是因人废书。”堂堂的新闻出版总署下令禁出好书,纵非奇闻,亦属奇冤!为此,原告曾三度严正声明抗议,邬书林迫于海内外舆论压力,企图抵赖,然而原告手中握有证据,举其要者有三:
一、1月12日上午,也就是邬书林讲话的次日,在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,该局宣传管理司副司长王丹彦主持召开了“新闻通气会”(以下简称“通气会”)以传达“通报会”的会议精神,还印发了2007年第1 期《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新闻通气会纪要》。“通气会纪要”证实:邬书林在讲话中“对目前出版界出现的一些‘闯红灯’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”,指出上述问题“属于严重政治错误,已经闯了禁行的‘红灯’”,并声称“新闻出版总署将对违规出版社做出取消出版书号等处理。”邬氏所称犯有“严重政治错误”、“已经闯了禁行的‘红灯’”的作品,计有《沧桑》、《风云侧记》、《八个京剧演员的生涯》等八部。该“通气会”纪要在《八个京剧演员的生涯》后特地注明“章诒和作”。
二、1月31日,《风云侧记》作者袁鹰先生,记述了邬书林在人民日报社文艺部主任郭运德陪同下,于1月30日登门向其“说明情况”的经过,并整理出“纪要”公之于众。该“纪要”旋于一周后公之于众。袁氏证实:邬书林自认在“通报会”上批评了出版《伶人往事》和《风云侧记》等“违规”作品的五家出版社;“纪要”还证实,邬书林在讲话中确实对《伶人往事》的出版作出了“属于严重的政治错误”的认定,至于曾将该书单独注明“章诒和作”并加以强调,更是无可辩驳,广电总局的“新闻通气会纪要”也可相互印证。邬书林对袁鹰承认,他的讲话是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,他只是代表新闻出版总署“宣读”了“原文”,他还表白说,这“不是我个人的事”、“我是执行署里的决定”,他说“我处在(副署长)这个岗位上,当然必须严格执行(中央‘关于出版’的‘好几个’文件)”,“现在只能这么执行”,“真是有苦说不出。”
三、被告新闻出版总署对上述八家出版社的处理决定,诸如取消湖南文艺出版社的荣誉称号、削减各出版社来年一定比例的出版书号、撤销特定责任编辑的在编选题、甚至打发某些责任编辑去充任“校对”等等,在“通报会”会之后即已下达并陆续执行。
鉴于自2004年以来,原告已有《往事并不如烟》被勒令不得加印再版,15万册《一阵风,留下了千古绝唱》印好后至今仍封存在库不得销售,其合法的民事权利本已受到行政机关不法行为的严重损害。此次经邬书林副署长一语道破,原来上述这一切蹊跷都是出自被告“因人废书”的玄机——既然《伶人往事》的出版已经闯了“红灯”,再版当然更是绝无可能!处罚出版社的行为本身对于原告而言,直接后果便是其作品的正版不得再印,盗版却得以大行其道,原告依法享有的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内的民事权利,乃至创作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宪法权利,均已受到被告违法禁书行为的严重损害。换言之,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。据此,被告的违法行政行为理当依法撤销并予以纠正。
无可争议的事实是,被告新闻出版总署负责人邬书林在“通报会”上针对原告及其作品《伶人往事》的“因人废书”言行,是代表被告实施的职务行为,邬书林对袁鹰的说明系对被告“禁书”行为的自认;广电总局新闻“通气会”纪要中披露的邬书林讲话要点、涉案出版社已蒙受被告及其各地下属机构行政处理的基本事实,乃至众多知情人和“受害人”对被告此次查禁行为的已有叙述,均足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客观存在;邬书林虽声称处罚措施针对的仅仅是“违规”出版社而非作者,但如前所述,其处罚出版社的行为,当然直接造成了《伶人往事》的无缘加印和再版,该具体行政行为自然与原告构成法律上的利害关系,即该行政行为已对原告的民事权利造成了实际损害。谨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40条“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,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,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”的规定,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2 条和上述司法解释第12条的规定,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,有权提起行政诉讼,原告特诉至贵院,请求依法判如所请。
此致
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
具状人:章诒和
委托代理人:张思之 浦志强 律师
2007年4月18日
附件:
1、《行政起诉状》副本1份;
2、章诒和被禁作品《伶人往事》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;
3、《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新闻通气会纪要》复印件;
4、袁鹰:《邬书林先生来访谈话纪要》;
5、章诒和所撰写的三份声明复印件。
就这样吧...
终于决定了,将Blog安扎在这里了。
管它那么多,屏蔽与否blogspot,我照样写,不停的写,肆无忌惮的写,胡乱涂鸦。
我就一个区区蚁民而已,没有哪怕一丁点的影响力,不至于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和谐景象的,央屎每晚七点雷打不动的喜报频频传来的,中国大陆现在多么的繁荣娼盛啊!我就是要不断地说,口不择言地说,可能说得不中听,不文雅,不委婉......
但我保证:我可以有不说的真话,但绝不说假话!
那个缺点多多的Qzone,就权且当作一个游乐场,有空就玩玩,有兴致就写写。但限于在这样自我审查的压抑语境下,能够书写的空间并不大,只能写一些春秋笔法的文章,或者嬉笑怒骂的讥讽类的文本,这算是带着镣铐跳舞,不可能胜于一位自由的舞者。
在此Blogspot的广阔天地下,杀人魔王毛泽东教导我们:我们是大有所为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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