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-11-13

思念吧!

愛情在開始時由兩個人決定,終結時,一個人決定足矣。除非雙方的愛意戲劇性地在同時殆盡,否則一方不愛了,一方仍愛着,悲悲戚戚。
 
告訴自己緣分已盡,說服自己天地萬物皆有盡時,即使留得住人,但留不住心,何必?表面上理智冷靜,實現了所謂的和平分手,無奈手是分開了,對方亦已從你的視線範圍中消失,但心仍被絲線繫縛。旅行散心、埋首工作、報讀興趣班、和朋友放任狂歡……日程表排得滿滿,忙不迭的但求讓自己沒空多想,可惜不管用。往事擅闖腦海,不快的回憶令人痛,快樂的回憶教人更痛,生存的氣力像快要被抽乾,恰如王菲的那首歌:「思念是一種很玄的東西,如影隨形……我無力抗拒,特別是夜裏」,該如何是好?愛不到,把愛變成恨,詛咒他與新歡沒有好下場,能否令自己好過一點?或是怪責自己做得不夠好,對方才會捨你而去 — 愛情從來不依邏輯,歸咎誰對誰錯毫無意義,無法遏止思念,也許問題癥結正在於過分抗拒思念。
 
愈是忌諱,愈是遏抑,愈是驅之不散。沒必要把思念視為脆弱的表現,濃稠的糖漿,需要用上足夠的清水才能沖淡,濃情也一樣。淚水可以稀釋悲傷,時間可以沖淡一切,先決條件:不要把情緒憋在心裏。要是想念他,何不盡情地想,想膩了,想厭了,自然不會再想。沒必要忘記,只需要放下,頹靡不振只是過渡期,如像發燒出了一身汗,反而可以加速痊愈,重點是接受你們的愛已經壽終正寢,別要心存僥倖對方會回來。或者說,其實是悼念。
 
[ Via 都市日報 2009-11-13  戀愛都市|李牧童 思念吧!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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